11月30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正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杨德银,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明、钱正明、蒋伟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杜辉,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冯旭枫,区法院院长陈金桥,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列席会议。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赵相平同志为扬州市江都区副区长。
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长江保护法和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22年1-10月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区级预算(草案)初步安排意见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现代农业建设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扬州市江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扬州市江都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草案)》等制度。
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办法制度的贯彻执行,推动相关制度在我区落地落实;持续强化监督议题的督办落实,切实保障财政运行平稳有序。会议希望,新任命的同志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决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以实际行动和过硬工作成效开启新征程、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