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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11-30  访问量: 

20211130日扬州市江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法治文化特色鲜明,全社会法治观念显著提升。今后五年,是我区勇担“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都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先导作用,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决定从2021年到2025年在全区公民中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全民普法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全社会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法治在新发展阶段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大力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系列主题活动,创新载体抓手,提升宣传质量,形成学习、运用、崇尚民法典的法治氛围。紧扣“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重振“江北第一县”辉煌的目标任务,聚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大力宣传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扫黑除恶、食品药品安全、社区管理服务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区党员知规守规。

三、持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素养

落实全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纪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纪学法、旁听评议法庭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抓好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法治课师资力量建设,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抓好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媒体从业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法治培训。聚焦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有机融合。

四、切实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各环节。落实法官、检察官、警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扶持、规范公益性普法社会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注重智慧普法,建设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及时推送个性化、定制化的普法产品,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理念,深化“美好生活法相伴”活动,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

五、积极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推广“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楼道自治”“院落自治”等微自治形式,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其动态管理,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开展依法信访、应急管理、公共卫生安全、扫黑除恶、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普法宣传,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入家,鼓励和推广符合法律法规、体现公序良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家风家教,让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在家庭中代代传承。

六、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评议制度。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普法经费动态增长机制,落实人员配备要求,确保与新时代普法工作发展相适应。区政府要加强对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切实保证法治宣传教育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以及代表视察、专项评议等形式,强化对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