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7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许岩同志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武兰荣同志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夏朝阳同志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4-28 访问量: |
(2022年4月27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许岩同志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武兰荣同志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夏朝阳同志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