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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8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敏亮、陈芳同志为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琼、史文静同志为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樊中秋同志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9-29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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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8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敏亮、陈芳同志为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琼、史文静同志为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樊中秋同志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