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2月23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下列178名同志为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谷建萍、祝 竹、陆春苗、潘 慧、钱金忠、李均辉、
花年远、周 伟、张庆玲、李 华、秦 丽、樊华标、
包元海、吴春国、缪 静、姜 燕、练伟芹、李 静、
江 风、史金贤、徐艾莉、殷安峰、高瑞阳、高 娟、
刘才勇、王 丽、杨汇伦、陈志桃、朱来凤、王玉华、
陈鼎庆、李清发、张 闽、吴锦瑾、丁鹤寅、朱文兰、
殷晶晶、张俊敏、高 非、丁 雯、赵 俊、步爱民、
高 星、戴启程、汤 军、杨 柳、吉华兰、乔 泽、
童阜文、龚 卫、朱小建、王 进、郭 娟、郭启鹏、
吴小斌、华 刚、孙 军、高玉松、夏荣斌、韩 媛、
陈碧玉、王德云、孙慧英、卢 秀、杜 平、华晓霞、
赵小文、徐华德、朱冬娟、张 进、朱红兵、张 青、
景 伟、杨树定、王 恺、倪庆霞、殷红利、李 榕、
虞 娟、居广森、丁传坤、沈慧兰、滕升德、杨春荣、
张凤凯、方光荣、肖德军、苏永明、钱建俊、马丽萍、
刘永富、顾梦颖、李华艳、张迎凤、周红艳、陈 治、
顾峥嵘、任素文、万水宾、吴 雪、胡秋平、第晶晶、
乔华锦、沈跃兰、袁 亚、朱志远、吴仁杰、夏永固、
黄 宇、陈志华、管 艳、张长玉、莫 娇、樊 婷、
石林菲、卢 静、张大震、王葆青、谢 伟、赵 刚、
韩丽萍、童 磊、凌粉香、钱士庄、桂军民、张红英、
任 杰、杨 芳、邓高萍、顾继彦、卢 静、黄宇泽、
王爱荣、火良余、马明霞、陈庆玲、孙新琳、窦 伟、
陈 伟、陈 冰、徐 弘、周正军、张爱华、王苏鄂、
马晓琳、张 景、谷 锐、徐晓军、王坤建、魏 星、
刘 妍、黄 刚、王 理、贾 菁、谈 鑫、周志红、
王志刚、王社平、戴玉香、袁 威、许 丽、许仕华、
李 艳、苏 婷、徐长军、王 奇、纪鑫树、朱 玲、
姚 璐、高 萍、臧庆贵、谢家玉、孙建平、周 林、
许光明、韩继强、李 飞、王 宁。